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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国二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 实施淘汰补贴的补充通告
时间:2021-03-19 点击:

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、南京市公安局、南京市财政局和南京市商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对国二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实施淘汰补贴的补充通告》(宁环发[2018] 82号)精神,此次提前淘汰补贴方案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。

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废证明,且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窗口或小程序申报,材料不全、银行账号有误、报废证明丢失未提供等需要补充材料的车主,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按要求补齐或完善,逾期不再享受补贴,由车主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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